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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数字办制定的《2010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201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数字福建建设要认真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数字福建支撑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提出201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一、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 (一)建设云计算基础设施。整合省直部门电子政务资源,依托政务内外网建设云计算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基础架构、应用平台和应用软件服务,实现省直部门业务系统软硬件集中部署、共建共用以及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综合利用、有序共享(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电信运营商配合)。在公安、教育、金融、电力等行业开展云计算应用(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提升城乡通信一体化水平。加强全省通信网络的深度覆盖,建设无线宽带城市,实施光纤宽带网络提升工程,全省行政村3g网络有效面积覆盖率超过90%。推动“厦门-金门”、“福州-淡水”直达海缆建设。开展4g试点工作。推进福州、厦漳泉大都市区通信设施同城化(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基本完成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开展高清电视试点工作(省广播影视集团负责)。 (三)完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开展全省政务网光纤化改造升级,提升政务网运行带宽和稳定性。升级改造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提高会议容量和质量。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市、县横向接入网,推动部门业务专网整合;利用政务外网再迁移、搭建一批部门业务专网(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二、深化电子政务应用 (一)增强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初步建立省政务网站群及部分设区市政务网站群,逐步整合、移植各级政务部门服务资源,实现政府网站一站式窗口服务社会公众。制定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及内容保障方案,优化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电子监察。(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网上审批平台应用。加快推进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开发部署,在一期项目12家省直单位网上执法的基础上,完成其余省直单位网上执法建设。推动市、县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省效能办、省数字办、省法制办、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三)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部署政务网信息搜索引擎,完善人口和法人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更新、比对、纠错机制。部署政务外网共享平台,提供信息订阅和推送服务(省空间信息中心负责)。继续推进省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省测绘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善全省地名数据库,制定标准规范(省民政厅负责)。建立信息化标准登记服务系统,加强信息资源标准化管理(省空间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建设组织机构代码诚信信息共享平台(省质监局负责)。建设政府部门证照信息库和证照信息共享系统,在南平市开展试点(省档案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建设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继续推进金盾、金财、金保、金土、金质、金审等信息化系统应用。建设金社一期工程、司法信息化一期工程、住房信息系统、全省新农保信息系统、科技综合信息系统、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养老服务公共信息平台、省产业发展专利信息系统、闽台经贸合作和产业对接网络平台。初步建成全省教育科研网络平台。完善三级项目储备系统。开发部署机关效能、机关事务、资产、人事管理等协同管理软件。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路况、港航、综合执法等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深化平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逐步实现城市监控无盲点(各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公共应急保障资源管理系统及应急物资保障信息系统(省应急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