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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全程代办制度 1.全程代办制度是指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申请人可向政务大厅提出申请,由政务大厅牵头、各窗口具体负责,提供全程无偿代替申请人办理其所申办事项的制度。 2.全程代办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3.全程代办遵循“统分结合、内部运作、并联办理、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 4.全程代办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六)否定备案制度 1.否定备案制度是指各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申请人的申办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的,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2.不予办理的事项包括:不属于政务大厅职能范围内的;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时限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的。 3.经办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办事项要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予以否定,并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并进行登记备案。 4.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工作人员填写《不予办理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申办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申请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5.服务对象要求退还被否定的申办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申请人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6.否定备案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服务对象对经办窗口做出的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时,可申请行政复议。 7.各窗口对否定备案的有关材料,应专人分工负责,及时整理归档,同时向政务大厅备案。 8.经办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岗位责任制度 1.岗位责任制是指各窗口按照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将每个窗口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2.岗位责任制是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对各窗口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3.各窗口必须按照效能建设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公布。 4.各窗口对每一岗位设置a、b岗,实行同岗替代制。a岗位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b岗位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5.凡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各窗口必须做到全日对外办公,不得空岗、缺位。对违反规定,出现空岗、缺位而导致投诉或不良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a、b岗两个责任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 6.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各窗口的主要职能; (2)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3)具体岗位的b岗责任工作人员。 7.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 (八)失职追究制度 1.失职追究制度是指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2.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履行审批职责或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的,不按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2)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作风拖拉、推诿扯皮、态度恶劣,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3)对本窗口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按规定办理并联审批、全程代办服务的; (5)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服务费标准的; (6)在审批过程中,接受审批对象贿赂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 (7)其他应追究的失职行为。 3.工作人员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节给予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工作人员失职且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绩效考评制度 1.绩效考评制度是指对各窗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和监控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