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海府[2009]117号
【颁布时间】 2009-11-12
【实施时间】 2009-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3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海口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意见

[接上页]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分解任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决定》所确定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年度工作安排中,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并落实到个人。二是稳步推进。在各项制度建设和具体工作中,牵头部门应自觉承担责任,科学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涉及市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及其他工作机构的应当主动联系、沟通、协调。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协助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总协调、总调度作用,及时把握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形势。

  (四)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主要领导、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要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政府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一是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考核制度。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并将其纳入到依法行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确保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深入开展。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海府〔2008〕47号)要求,将本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意见、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依法行政工作检查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图片资料一同报送市政府。市政府法制机构要督促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时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经汇总形成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

  (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法制机构,保证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保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必要经费,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各区政府法制机构的人员编制不应少于4人,其中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法核和备案登记工作的人员应有1-2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以及行政应诉工作应配备1-2人。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政府法制干部充实到基层行政机关领导岗位,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政府法制机构或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贯彻实施意见的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

  附件:海口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任务分解表(略)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