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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4-01
【实施时间】 2011-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8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四)转变商贸发展方式,加快现代流通业态发展。

  13.全面推进连锁经营。积极鼓励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跨门类拓展,广泛采用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等模式,推进连锁经营向各类服务业和社区、商贸集聚区、综合体、农村乡镇、村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本土连锁企业,使全市连锁经营销售额增幅高于当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

  1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商贸服务业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开拓网络市场、发展网上交易,全面推进商贸批发、零售、餐饮和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向网络化经营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功能完善的网上批发企业,扶持中小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网上业务,打造一批引领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企业和品牌企业。

  15.强化商贸物流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物流技术和手段,优化城市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村商品市场,提升区域集散性市场的物流功能,努力培育一批物流示范企业和a级示范企业。

  (五)大力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消费持续增长。

  16. 大力开展促销活动。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每年推出200项商贸旅游促销、展销展示等活动,形成年年、月月有促销活动的氛围;以西博会、休博会、茶博会、休闲购物节和各类品牌会展活动为载体,完善会展服务功能,整合会展节庆文化资源,促进消费增长;积极探索境外游客购物退税试点,促进境外游客购物。

  17.积极发展杭州夜间经济,打造“杭州夜明珠”。以“夜文化、夜美食、夜休闲、夜购物、夜旅游”项目为抓手,推出“杭州夜明珠”品牌,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消费便利、管理有序的品质夜市。

  (六)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发挥特色品牌优势。

  18.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认真做好市场园区规划,扩大市场规模,强化营销,建成若干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辐射力强的国际化商品交易市场,完善一批兼具物流配送、加工交易、产品展示、信息发布功能的现代化商品交易市场,改造一批从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商场化转型的市场,发展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活日用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专业特色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促进我市专业市场从市场大市向市场强市转型。

  19.深化振兴“老字号”工程。支持中华“老字号”、浙江省“老字号”和杭州“老字号”企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手段,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经营,促进老字号企业传承经营理念、创新经营特色。

  20.实施商贸品牌战略。将杭州品牌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向商贸服务业延伸,发展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企业和驰名商标企业;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广泛开展商标注册、服务名牌认定工作,创建国家、省、市著名商标和名牌品牌;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开展委托加工、定牌监制等业务或收购、控股加工企业。

  (七)推进商贸城乡统筹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21.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深化实施农村“千万工程”,打造农村“沃尔玛”,培育农村商贸品牌和龙头企业;推进县城特色街区和夜市发展,着力抓好五县(市)20个中心镇和100个中心村的商业网点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功能,鼓励支持城市品牌商贸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县城、乡镇、村发展。

  22.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县(市)农产品流通能力,推进县(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农产品集散、配送中心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鼓励农产品经营企业、经营大户做大做强,采用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

  23.推进城乡汽车销售和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加大二手车市场技术改造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开拓农村汽车市场,探索适合在农村地区发展的汽车经营模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汽车销售服务和回收网络;完善汽车消费信贷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低碳型汽车消费。

  (八)增强商贸服务业对民生的保障服务能力。

  24.完善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深入开展便民便利进社区、进家庭的“双进”工程。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积极发展社区连锁网点,完善社区生活服务;加快农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提升改造力度,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支持便民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居民生活网络服务新模式;推进多元化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一批家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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