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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4-01
【实施时间】 2011-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8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二)组织领导保障。成立杭州市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应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三)工作合力保障。各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保障合力。市贸易局牵头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区、县(市)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职责的分解、检查、考核等;市发改委、旅委、经委、农办、财政局、统计局、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会展办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的建设。

  (四)考评激励保障。按照总体目标和任务,建立对各区、县(市)社零目标和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考评奖励制度,开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和“十二五”期末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奖励。

  (五)监督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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