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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四)完善督导评估和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把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学前三年普及程度等纳入学前教育督导内容,列入地方政府的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学前教育信息发布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