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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唐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唐政发[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3-24
【实施时间】 2011-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2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

  (唐政发[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和培训,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一)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要提高教师素质,必须大力加强教师继续教育。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十二五”乃至到2020年期间,是我市实现社会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关键阶段,对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加紧迫的要求。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各中小学要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从更深的层面进行系统变革,切实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加快构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努力使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唐山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要坚持“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和“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重点支持农村教师培训,加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和特级教师的培养力度;优化培训内容,突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整合培训资源,构建市、县(市)区、学校三级协调配合、开放灵活、研训结合的服务型教师培训体系;分层次、有秩序、高质量地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实现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新突破。

  二、围绕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一)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实施“人才强教”的战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机制、探索有效途径,分层分类、优质高效地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

  1.高质量完成每位中小学教师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岗位培训任务,完成新聘用教师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任务。

  2.加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快打造一支数量合理、品德高尚、专业精湛、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十二五”期间,使全市10%(7000人)以上中小学教师接受县级以上骨干培训,其中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达到3500人。

  3.组织2000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培训。五年内实现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学历达到90%,初中专任教师83%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有5%达到研究生学历。

  4.组织师范生顶岗实习,被顶替农村教师脱职轮训, 努力实现“双赢”。“十二五”期间,农村教师脱职轮训人数要达到6000人以上。

  (二)以农村教师为重点,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员培训要按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着力抓好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和新聘任教师岗前培训。

  1.在职教师岗位培训:要以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按类别、分学科、分层次构建全员岗位培训的有序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岗位培训,拓宽教师的知识面,培养良好的学科素养,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做好新任教师的岗前培训:对所有新聘任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0学时。

  3.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组织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高级研修;采取研修培训、交流研讨、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帮助骨干教师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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