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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应急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通过抓好宣传活动“六大板块”(打造门户网站、编印应急书籍、组建科普队伍、录播访谈节目、开辟宣教专栏、开展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四项发展”(宣传对象、形式、内容、途径),不断提升社会公众“两个意识”(防灾、减灾)和“两种能力”(自救、互救),实现全社会科学、理智、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一)以学校、企业为突破口,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对象的新发展。根据普及对象的不同特点,划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特别是以学校、企业为重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全面开展。组织编写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材料,使应急知识尽快进入课堂;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以专家访谈、公益广告为着力点,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形式的新发展。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自救互救、运用应急知识配合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临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同时,在举办讲座、发放传单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公益广告普及应急知识,增强普及效果。 (三)以灾前、灾中、灾后教育为重点,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内容的新发展。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恢复重建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普及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和心理调节技巧。 (四)以网站、电视、报刊为主阵地,推进应急知识普及途径的新发展。通过打造应急管理网站这个“网上名片”,在电视、报刊上开设应急知识专栏,出版《青岛建制百年突发事件概览》,加印《青岛市市民应急知识手册》,组建一个应急知识宣讲团和百支宣传队,进一步丰富宣传途径,形成社会化、立体化的普及宣传模式,切实提高宣传质量。 二、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4月18日-4月30日)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职责、任务以及宣传重点和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区(市)政府、各责任单位要参照制定各自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1月10日) 各区(市)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活动,落实工作措施,并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工作经验等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全面掌握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1日-11月30日) 各区(市)政府、各责任单位总结归纳本地区、本系统应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总结材料、音频视频资料制成光盘报市政府应急办,工作情况纳入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 三、执行方案 (一)升级青岛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紧紧围绕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学习借鉴广东省应急管理网站等先进网站经验,更新改版青岛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进一步扩充网站内容,加快更新速度,实行专人维护,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站知名度,全力打造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确保网站建设省内领先,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二)出版发行《青岛建制百年突发事件概览》。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应对法》这一主线,收录青岛建制120年来43个重大突发事件案例,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编辑,出版《青岛建制百年突发事件概览》。举办新书出版新闻发布会,并将该书电子版在市政府应急办公室网站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