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依据《安徽省旅游条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旅游业发展的人本化特质、多功能特点、开放性特征,把我省旅游业建设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着力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融合升级;着力扩大产业规模,加快培育旅游经济增长点;着力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全省旅游业协调发展;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旅游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强化政策创新,促进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努力加快旅游强省建设,为安徽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相结合。健全政府引导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宏观机制,完善合理配置旅游资源的市场机制,全面构建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力量参与的旅游发展机制。 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效益相结合。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同时,推广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应用,带动旅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一方面,集中力量打造具有区域牵动力的旅游知名品牌、重点项目和精品线路,实现优势资源优先突破;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皖北旅游等,推动全省旅游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产业融合和资源整合相结合。加快推动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拓展旅游新领域和发展旅游新业态,以产业融合带动资源整合。 坚持深化改革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深入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化解旅游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合作,吸引各类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各个环节,以改革开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要素的集聚,激发旅游产业发展活力。 坚持依托资源和创意创新相结合。科学开发旅游资源,深度谋划旅游项目,大力促进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与现代科技、动漫创意的结合,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表现力和吸引力。 (三)发展目标。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发展,全省旅游接待总量和旅游总收入等综合指标进入中部领先、全国前十位次,实现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市场多元化、旅游服务规范化、旅游要素配套化、旅游企业规模化、旅游设施现代化,基本建成旅游强省和全国一流旅游目的地。到2015年,全省接待入境游客达到500万人次、国内游客达到4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以上,全省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以上,全省旅游业提供直接就业100万人以上,带动城乡间接就业500万人以上。 二、工作任务 (四)合理布局,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区域协调、城乡互动的旅游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吸引高端游客,拓展入境市场,建成国际旅游胜地;重点发展以商务、科教、城市旅游和环巢湖生态休闲度假体验旅游等为特色的合肥经济圈旅游区,建成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着力打造以文化创意为主打产品的皖北旅游区,建成苏鲁豫皖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长江黄金水道旅游带,辐射大别山旅游区和皖西南旅游区,建成面向长三角、联动武汉城市群、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全面提升黄山、合肥、芜湖等旅游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县域旅游发展,推进长三角旅游发展一体化,建立健全与国内重点旅游省份、国际重点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发展合作机制。 (五)提升业态,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将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体育健身、购物娱乐、商务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观光、生态、文化(文物)、乡村、森林、休闲度假、体育康健等旅游,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有序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实施精品旅游战略,构建徽文化、皖江城市、淮河风情、皖北历史文化四大旅游带。围绕“绿色、红色、古色、特色”,重点打造“世界遗产精品之旅”、“徽文化体验之旅”、“精彩皖江欢乐之旅”、“大别山锦绣山湖多彩之旅”、“环巢湖动感之旅”、“大琅琊飘逸之旅”、“淮河风情之旅”、“皖北养生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充分挖掘文化资源,打造旅游文化演艺精品。延伸旅游产业链,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品、旅游饭店用品和户外旅游用品制造业,定期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购物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