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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培训[20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4-18
【实施时间】 2011-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9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接上页]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服务为出发点,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培训改革、优化成长环境为着力点,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可持续发展,推动“人才强安”战略深入实施,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服务安全发展。把实现安全发展作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确定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和重点,用安全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突出用好人才。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服务体系,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使人才创新智慧竞相迸发。

  创新体制机制。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坚决破除约束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构建与安全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效能与创造活力。

  注重高端引领。以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主要障碍和重大安全生产难题为突破口,加大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集聚创新人才、造就领军人才、打造高端人才队伍,带动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规划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的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统筹开发不同区域和行业人才资源,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五支队伍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与我国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支撑。

  --安全生产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安全生产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60万人,比2010年增长1倍以上,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安全生产人才素质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人才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0%;注册安全工程师(含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占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服务人才比例分别达到20%和80%以上;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安全生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比例达到50%以上;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4:5;技师、高级技师占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25%以上;区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人才分布基本合理。

  --安全生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人才工作机制趋于完善,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逐步形成,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

  

  安全生产人才发展规划表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1

安全生产人才总量

万人

419

670

860

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

万人

7.2

8.0

8.7

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

411

440

470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

万人

286.2

380

430

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

万人

117.4

270

405

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

万人

8.2

12

16

2

获得

执业

资格

人数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含安全评价师)

万人

16.2

25

35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含安全主任)

万人

37

50

70

3

受过高等教育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30.4

40

50

4

中、高级职称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19.9

30

50

5

技师、高级技师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1.73

4.3

7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达到8.7万人,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人员配备比例,指导推动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重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人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加强工作业绩考核。探索建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分工定期轮换和干部定期轮岗。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法能力和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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