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 建设事故诊断与预防、应急决策与指挥、事故查处与验证、标准制定与监察的技术支撑平台,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和公共安全等国家级大型工程模拟实验基地以及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中心,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典型关键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强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依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在煤矿瓦斯治理、尾矿库监测、危险化学品危害防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防治、应急救援等方面,建设一批安全生产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每年选拔500名优秀中青年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养。积极开展中日、中美、中澳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新的国际交流渠道,大力培养引进海外高水平安全生产科技英才。 (二)人才开发法制机制创新工程。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培训、吸引使用、配备管理等要求。坚持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业社团组织作用,强化对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转换用人机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工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人才自学互学、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专业服务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建立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荣誉感。 (三)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工程。 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突出重点的原则,大规模开展对各级各类安全生产人才的教育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抓好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资格和业务培训,以及中央管理的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0名以上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等“一校四院”和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校学习培训,组织100名干部赴境外培训,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基层挂职锻炼,每5年至少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轮训一遍。指导有关培训机构实施对培训教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省级以下(不含省级)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依法做好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四)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研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开发网络课堂、手机课堂、视频课堂,充分利用视频系统、互联网络系统,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实现人才培养培训生活化、网络化、常态化。落实教考分离要求,健全集中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标准、办法和程序,探索实行执法资格、安全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年检制度。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依托中央企业建立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认证中心和30个考试认证分中心,配备人员,履行相关责任,逐步形成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认证体系。建立健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开发相应配套软件,实现题库资源共享共用。 (五)人才培养培训基础建设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和企业投入,建立2个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综合实训基地和1个应急救援培训基地;依托中央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分行业建立30个师资水平一流、实训场地完备、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基地,10个现场模拟训练基地和25个警示教育基地。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规范培训内容和方式,完善教材管理、开发和使用机制,组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按照看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原则,编制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开发一批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读本,研制一批动画动漫、影视、音像等多媒体教材,逐步形成以文字、音像、多媒体软件为载体,质量高、实用性强的立体化教材体系;定期开展优秀课件、教材评选活动。完善教师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教师培养和实践锻炼,对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每3年至少轮训一遍;选聘500名素质较高、专业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构建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健全省级师资库。 五、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