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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04-17
【实施时间】 2011-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2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夜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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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商务局。

  

  4.建设和完善4个夜经济综合体。市内五区和高新区要分别打造1个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味、高标准、上规模的综合类大型夜经济载体,通过实施全方位、多业态的经营模式,形成多种消费方式的配套发展、和谐发展。重点推动北国东尚购物中心、石门1925特色商街、万象天成、石门欢乐城等4家大型夜经济载体的改造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5.规范8家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结合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特点,在规范提升原有业态的基础上,引进品牌连锁企业、专卖店等进入社区经营,并对各门市店招、牌匾等进行统一规范,提升形象,不断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在社区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演出、群众歌舞等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生活,发挥国家级示范社区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6.建设4条特色商业街。按照商务部《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的建设标准,推动大经街(民生路历史文化长廊)、广安街(谈北路商业街)、南小街(南花园步行街)、东风路等街区改造升级,调整业态布局,9月底前把4条街区建设成为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商业街。

  

  责任单位:有关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电业局。

  

  7.开办10家主题美食休闲广场。5月1日前,利用市政广场、商业广场、街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设施开办青岛啤酒广场、雪花啤酒广场、嘉禾啤酒广场等10个主题美食休闲广场,彻底改变以往夜市摊点零、散、小的“地摊式”形象,形成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形象包装的规范化夜经济消费集合体。适时举办各类啤酒节、美食节、购物节,通过组织花车巡游、卡通表演、酒王争霸赛、万瓶啤酒免费赠饮等活动,聚集人气,扩大消费。

  

  责任单位:有关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打造“三河”沿岸和环城水系系列休闲带。搞好三河沿岸主要区域景观建设,在滹沱河、太平河沿岸部分路段建设营地式休闲消费场所,逐步形成大型活动中心。切实抓好滹沱河两岸800米人工沙滩、3座沙洲等设施建设,搞好子龙大桥夜景亮化等工程;抓紧推进太平河沿岸赵陵铺跌水水下餐厅改造,红星街以西大型游乐场建设,红星街-前进街河道南岸商业一条街建设等工程;依托民心河,重点打造民心河沿岸东明桥等3个休闲消费场所和民心河西线和平路至新石南路观光廊带等3个夜间观光带。5月1日前完成环城水系通水,同时逐步在环城水系沿岸建设公园、临水商业街、文化娱乐设施,形成“三河”沿岸和环城水系系列观光休闲带。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水务局。

  

  9.推动县域休闲消费中心建设。各县(市)、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庙会、采摘节、旅游景点、温泉洗浴等特色优势,整合各类农家餐厅、农家乐等资源,提升打造农家特色鲜明、风味独特的乡村大食堂,各自建成1-2个休闲消费中心,逐步发展成为县域休闲消费中心。特别是正定、鹿泉、藁城、栾城、井陉、灵寿、平山、赞皇、矿区等9重点县(市)、区要抓紧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矿区政府。

  

  10.建设5家特色公园。重点对世纪公园、欧韵公园、水上公园、友谊公园、月季公园等五家公园进行打造,逐一对每家公园进行科学谋划、特色定位,按照“提出主题、分区设置、集中展示”的原则,通过美化亮化和组织开展各类演出、展览、美食展会、民俗游园、群众性文化娱乐等活动,形成主题鲜明的品牌化休闲消费公园。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有关区政府。

  

  11.打造5个文化娱乐项目。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开辟价格适中,内容丰富的夜场演出,重点打造园博园大型实景演出、洪顺曲艺社曲艺专场、休闲茶馆、大型演艺歌舞和民俗表演、红色演出季和一月一名剧等5个夜经济文化娱乐项目;同时组织常山战鼓、井陉拉花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民俗表演、民间艺术等定期到市区表演,丰富市民夜间休闲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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