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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强化宣传引导。市、县两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切实做好夜经济宣传工作。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大力加强夜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采取实时互动的形式,及时报道夜经济活动资迅、夜间促销信息,推介休闲消费场所,营造浓厚热烈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市民走出家门上街消费。各商贸服务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夜间21∶00后的酬宾促销活动,增强夜经济的吸引力,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要建立商贸服务企业与新闻媒体夜消费信息宣传联盟,加大夜消费活动的宣传力度,培育和壮大夜消费主体,引导市民转变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心情舒畅地参与夜消费,共同推进夜经济的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夜经济消费场所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建设规划、消费项目等情况,通过召开推介会,刻制光盘、印制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我市夜消费的良好氛围,努力把石家庄打造成为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不夜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