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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按照现代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农机化的区域布局和装备结构,加快农机化推进工程。积极引导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机械化及农用航空的发展。实施农机研发攻关工程,优先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的精量播种、玉米收获、水稻插秧、设施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机械装备、技术的攻关和研发工作,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和引进一批我省急需的新型农机产品,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实施农机专业合作社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实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改善服务手段,提高安全服务能力。 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十五)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重点抓好主要农作物良种繁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病虫害防控、绿色储粮、农产品安全等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工程,落实好国家开展的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苹果等一大批产业技术研发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对主要农作物科技创新应用能力。实施绿色储粮技术创新工程,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引导、逐步推进的方式,积极营造绿色储粮技术推广应用氛围,加快推进农户科学储粮示范建设,加强粮食的保质干燥、节能减排和自动控制新技术的研发攻关能力建设。 (十六)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国家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任务,抓紧基层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其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保障人员经费,创新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建立多元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引导各级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和农民专业协会开展科技服务,培育各类新型农村科技示范户,发挥传帮带的示范作用。 (十七)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和智能粮库,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工程,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推进信息采集、会商、分析预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构建省、市、县一体化的“大金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开发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网上促销、网上交易,组织面向农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继续深化“12316”金农热线的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更广泛的专家咨询服务。组织开发可视化农业服务系统、农业数据中心系统和农业市场监测与运行分析系统,为政府和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依托各类协会、合作社建设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实现每村一个信息服务站点,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十八)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农村文化、教育、科普和农技设施的作用,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设施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推进农民培训的职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科技示范户、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从事种养业骨干农民和村干部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技推广服务机构、高中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协会与民间服务组织等各类培训机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机制 (十九)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到2015年完成全省15%以上的村土地物权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县、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完善以流转信息网络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为主的土地流转市场交易规则,到2012年,实现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