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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扶持农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积极落实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的政策,每年新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社发展。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重点引导扶持种植、养殖、农机、流通等各类专业合作社扩大规模、倍增会员、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股龙头企业、“农超对接”和按规定参与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将农产品送入超市进行直销、创建自主品牌的行为予以扶持。 (二十一)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规模大、辐射面广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科研开发和科技创新工程,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办技术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科企合作研究、联盟开发和参股经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发应用的市场竞争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全力打造知名龙头品牌,着力抓好优质特色品牌、地理标识的注册、宣传、保护和推展,以大型核心龙头企业为牵动力,对品牌进行整合,促进品牌向名牌转化,发展名牌产业军团。培育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团队,重点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之间的联合、并购、重组和参股,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设立风险基金,鼓励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植、发展契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的“三品”原料生产基地,推进“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可控机制的创新。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10%进行补助,补助金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 六、完善现代农业生产流通体系 (二十二)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市场体系,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生产稳定、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产销衔接密切、市场供需波动可控。重点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实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优势、分层建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全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58号),重点建设各具特色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完善粮食购销服务网络,加强粮食物流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营销与技术服务平台,推进百万农户网上营销与技术信息服务建设。 (二十三)完善粮食仓储设施。优化粮食仓储布局,推进储粮多元化,构建现代粮食物流体系。认真落实《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规范仓储单位布局,完善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制度。支持重点国有粮食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仓储设施和承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设施建设,加强粮食烘干、节能减排、绿色储粮、质量检测的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企业仓储能力和检测水平。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推进粮食仓储大户和物流模式业态发展。 (二十四)增强农产品运输能力。全面落实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以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资源整合为契机,发挥我省“北粮南运”通道中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干线公路升级和农村公路网建设,提高公路的运输能力。着力挖掘现有企业的运输能力,发挥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周转量较大企业的运输能力,强化现有运输方式的优势,加快“四散”作业设施、设备的建设。重点整合扩大运输能力,充分利用东北铁路和我省港口的扩能改造,加快十大粮食物流重要节点建设,整合沿线的粮食收储点,满足现代粮食流通需求,提高水陆联运、海运作业的能力。积极扶持食用油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增加自备油槽车的数量和国有食用油经营企业增加罐容等配套设施,提高食用油的安全运输能力。 七、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 (二十五)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林木加工剩余物等农林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发展农村能源新产业。重点抓好生物质能转化、太阳能综合利用和沼气发电等农村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实施一批秸秆固化示范工程和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新兴产业的发展。继续抓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促进养殖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推进农村能源传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到2015年,推广以“一池三改”、“四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户用沼气工程20万户,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圈,发展沼气生态农业。推进省柴节煤炉、灶、炕的升级换代,推广“吊炕”60万铺。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能源事业的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