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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实现我省“十二五”良好开局,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积极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抵扣、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征占用、土地整治、土地流转及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和社会保障基金,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以及面向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公开征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程序,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发生截留、克扣征地资金的行为。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严格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政策支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 (四)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经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五)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部分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合理用药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