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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八)着力保护消费者利益,切实提高保险消费者满意度。牢固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稳步推进保单通俗化、条款标准化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保险和服务群众。不断完善保险销售服务标准,规范销售方式、销售渠道、销售服务和完善销售回访工作,建立重点险种的投保提示制度,探索实施保险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投保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切实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和隐私权。逐步建立快速理赔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理赔难问题。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应答保险消费者各种质询,探索建立从销售到理赔直至投诉处理的全程化、立体式消费者维权机制。 (十九)加强保险宣传教育,提升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推动保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着力提高保险业社会认同度。结合实际制定消费者教育方案,开展保险消费常识普及、保险故事、保险人物、行业形象宣传等专题活动,开辟媒体保险消费者教育专栏,拓宽宣传途径,强化行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意识。加强与宣传部门及媒体的沟通,丰富宣传内容,树立保险业的良好形象。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财政、工商、统计等部门联系沟通,探索构建有利于发展业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和行业之间在政策、信息和资源等方面的互通共享和及时传递,进一步提升我市利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