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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有效配置财政资源,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10〕59号)和省政府有关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总体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地党委、政府确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以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以及新农村建设、主导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民培训、现代农业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项目为平台,通过政府主导、财政协调、部门配合,形成“以县为主、全面推进,各级联动、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立项科学、分配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规模效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导。以农业农村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为依据,科学合理地制定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并研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年度实施方案,以规划和方案引导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 2.创新机制。按照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政府引导,吸纳社会投入,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投入体系。 3.协调配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靠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资金整合。 4.稳步推进。按照“既积极又稳妥、既整合又管理”的原则,扩大整合范围,拓宽整合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二、整合范围、目标任务和整合方式 (一)整合范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牧、水利、扶贫、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安排用于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农专项资金。 (二)目标任务。 1.构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新框架。各级政府通过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将财力资源配置与解决“三农”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将搭建整合平台与实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将项目实施建设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优化支农资金投入结构,建立以县为主、各级联动、分类科学、重点突出、集中投放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新框架。 2.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的统一规划、统一议事、统一申报、统一下达、统一监督、统一验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新机制,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全面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3.促进财政支农工作跃上新台阶。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导向作用。变分散投入为集中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规模效益,不断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促进财政支农工作跃上新台阶。 (三)整合方式。 1.坚持“以县为主”的整合模式。县级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也是各项支农政策的落实者。要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以点带面、全面开展”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统一组织研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规划和实施方案,统一组织确定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纵横结合”的整合机制。纵向方面:省级财政从预算编制、政策制定、投资导向、制度建设等方面,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方向,明确扶持重点,年初将整合资金项目情况、项目申报指南和资金计划额度下达各地,并以“打捆”、“拼盘”、“合并”等方式统筹安排分配财政支农资金,为市州、县市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市州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省上具体要求,确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并支持和督促县市区推进整合工作;县市区根据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集中使用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努力做大资金整合规模。横向方面:在各级财政部门内部、财政与涉农部门之间以及涉农部门之间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的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整合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