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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04-01
【实施时间】 2011-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8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八)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介绍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促进我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迈上新台阶。

  

  (九)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建立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以管理资金为主、涉农部门以管理项目为主、审计监察部门以监督为主的工作机制。省级以下各地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书记,政府分管财政、农口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发展改革、农牧、水利、扶贫、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监察、审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财政部门设立办公室,具体承担编制整合资金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整合计划、督促落实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实施等工作。整合资金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要逐级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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