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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2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淮南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立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 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的50%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每年安排不低于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级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和示范实习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建设8所国家级和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其中1所达到国家级示范标准;再建成10个市级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10个市级重点实训基地。

  3、加快建设淮南职业教育园区。按省级职教园区标准,规划建设功能分区合理,资源集约共享,现代化、综合性、开放性的职业教育园区。打破部门、行业、学校类型界限,以强势学校为龙头、以强势专业为纽带,优化整合全市职教资源,促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整合后市属公办职业学校实行归口管理。积极鼓励企业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在园区举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进入园区发展。

  4、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凤台县、潘集区集中精力办好所属职教中心,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整合县域职教资源,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把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十二五期间,每年进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5万人次。

  (三)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需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引入民间资本办高校,鼓励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合作办学,吸引国内高校在淮南设分校。支持安徽理工大学完成整体搬迁,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实现专升本,淮南卫校升格为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四)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加强特殊教育工作,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各项权益。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淮南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学校配置适应特殊儿童学习生活需要的设施设备。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的3-4倍核定。设立特殊教育教师特殊岗位补助津贴。注重发展特教的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

  四、“十二五”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围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位置。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打牢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积极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对学生体质持续下降的学校和县区实行一票否决评估。建立艺术特色教学教室500个,创建全省体育艺术“2+1” 教育示范区。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学校全部配齐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立心理咨询室,申报并创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示范区。加快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每个县区都有一所校外活动中心。

  2、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在落实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普通高中选课制度建设,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落实综合实践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广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3、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引导教师注重教育与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堂有效教学,提升教育教学效率。加强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教研交流,通过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教学观摩活动、送课下乡等形式,让更多的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开阔眼界,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教学科研网络,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完善教育科研各项制度,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营造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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