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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2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淮南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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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完善教学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加强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阶段的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定期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加大质量监测结果的运用力度,奖励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着力实现教育公平

  1、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继续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城乡同步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扩大中等职业学生受助范围,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学生政府资助比例,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

  2、重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绿色通道,实现“零障碍”入学,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3、抓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实施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每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进行配套建设,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制度和教育模式,积极探索以“寄宿制”为主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方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管的机制,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终身学习、系统培养、全面发展、人人成才、人才多样等现代教育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为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改革完善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方式,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体系;改革教师评价方式,促进教师个性发展、特长发展、可持续发展;改革学生评价方式,建立和完善学生学习和成长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鼓励并引导学生实现自主发展、全面发展和特长发展。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各类紧缺性、实用性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建立健全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3、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加快中考制度和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学校考试评价制度创新。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各种形式的选拔招生考试。建立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优秀特长学生录取程序与办法,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制度,实行免试注册入学。改进和完善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办法与措施。加快招生工作现代化进程,推进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严格考风考纪,促进考试公平、公正。

  4、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严格校长任职条件,实行公开竞聘。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依法任免校长。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探索推行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

  5、建立并实行学区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原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建设。农村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学区,城市以相临近的3-5个学校建立学区。每个学区确立一所中心学校,并设立学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学区管理工作。在学区内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质量管理和资源管理,率先实现学区内教育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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