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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104号
【颁布时间】 2011-04-20
【实施时间】 2011-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4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0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甘肃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扎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以及《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消防及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安全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1.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落实《实施意见》内容,逐条对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问题。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确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薪酬挂钩比重。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技改和隐患治理资金。

  

  3.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促进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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