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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4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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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重点加强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技术服务,初步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物证分析、司法鉴定和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事故鉴定、技术改造和安全培训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发展。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知识“五进”活动,推行安全发展示范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扶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狠抓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和执法检查之中,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农民工培训等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加快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改制组建四川安全职业技术学院步伐。

  

  (二)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职能,完善委托乡(镇)执法领域和范围,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好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突出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三)加强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目标,督促企业从车间或班组生产过程抓起,逐步建立严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相应配套措施,确保生产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生产安全。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

  

  (四)夯实社区、园区安全基础。要从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制度建设、培育安全文化等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区、工业园区安全基础建设。大力推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经验,推行基层社区、村(社)安全生产工作划片包干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广泛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工业集中发展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

  

  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一)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国家矿山救援芙蓉基地和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泸州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依托矿山、石油、天然气和化工等行业的国有重点企业,结合区域应急救援特点,切实加强区域性专业救援基地建设。

  

  (二)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职能职责。要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突出抓好重点安全生产县(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指挥平台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协调到位。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在“一专多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形成覆盖全省安全生产各个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网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实战演练力度,应急救援队伍要与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演练,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在部分有条件的化工园区试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

  

  八、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全省“安全生产年”活动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并通过建立统筹会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着重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出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门机构组织实施。具有行业(领域)监管职能的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查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市(州)、本行业和领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做到掌握情况详实、发现问题真实,并要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切实把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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