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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本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北京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国际体育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结合本市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国际体育中心城市,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市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市民普遍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长期保持不低于49%。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市民体质明显提高。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5%,优秀率为2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0%以上,优秀率为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5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在全市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设施;100%的区县建有一个多功能全民健身体育中心;50%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100%的区县创建体现区域特色和风采的“一区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使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 (五)完善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100%的街道(乡镇)建有体育组织;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辅导站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100%的区县建有体育总会、行业体协、人群体协、单项体协等。30%的市级体育协会逐步实现实体化,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其中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700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通过北京市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广大市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蓬勃发展。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健身市场规范有序,市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