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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体育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体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各区县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驻京部队和武警北京市总队可根据本实施计划的要求,结合部队实际参照执行。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