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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1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行业协(商)会改革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5.改革和完善管理方式。按照政会分开、分类管理、健全机制的原则,改进政府工作方式,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在市“三清理办公室”的组织下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确定一个处室统一负责所属行业协会发展与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与联络员,切实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职能作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制,为行业协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行业协会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推动行业协会规范发展。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经济信息化委、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质监局、监察局、工商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政府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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