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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4-30
【实施时间】 2011-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1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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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着力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十九)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逐步完善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衔接、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支持医院和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提供协调、连贯、便捷的服务,同时为建立上下联动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高效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三十)推进远程医疗。推动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远程医学活动,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检查、远程教育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年内完成省、市、县三级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有对口支援关系的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全面建成远程医疗会诊系统。

  九、努力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保障

  (三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政府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省卫生厅、省医改办是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省卫生厅要整合内部力量,研究设立专门的临时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机构。省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十二)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积极支持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院信息化建设。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积极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三十三)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等行为,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广泛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政策解读,使全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改革,形成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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