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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5-06
【实施时间】 2011-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2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福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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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1年5月27日前,各县(市)区根据督查情况,正式将督查工作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11年5月31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对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初次汇总上报自查成果数据和工作报告。

  

  5、2011年6月-8月,做好迎接部、省两级和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的检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继续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

  

  6、2011年8月5日前,各县(市)区根据上级检查验收的情况,正式汇总上报本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统计报表。

  

  7、2011年8月,根据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县(市)区启动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监察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报批工作,暂停对该地区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审核报批。同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l5号,以下简称《l5号令》)启动问责,并视情对整改不力的地区,以及重大、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查处整改到位,努力完成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各县(市)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和决定对重大、疑难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有关事项,确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从年度经费预算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2、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中,要认真审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各项表格规范填写,具体工作人员要签名,以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审核人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

  

  3、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和落实联络人制度、周报制度。在每周四上午下班前,要通过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向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处报送工作周报,内容应包括:(1)本周工作进展情况;(2)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进一步改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的周报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周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并作为上级检查和验收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内容。对两次以上不按时上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4、认真履职,依法查处。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地块的审批和使用情况,要逐一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抓紧自查自纠;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尽早组卷上报,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符合复耕条件的,要尽早复耕,并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对违法性质、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等情况进行准确认定,全面摸清有关基础数据,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核实一宗,查处整改一宗,查事查人相结合,查处到位率达100%。对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切实做到查处落实到位。对违法用地和用矿行为涉嫌犯罪或违规违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符合《l5号令》规定的问责条件的,应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在未依法处理到位前,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否则,按非法批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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