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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0.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各级专项资金要对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引导企业加快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等主要环节的深度应用,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优先扶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企业研发符合自身特点的生产经营管理软件,推广应用成熟软件。搭建信息技术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对接平台,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采购、营销、服务等电子商务应用活动。以“双百”企业为重点,建设装备制造、食品、有色、化工、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定期对示范企业进行信息化水平考核评估和奖励,鼓励对企业进行信息化水平等级评测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区域性企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发挥“双百”企业在推进“两化”融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支持企业加快推进结构调整。 11.加大对产业产品升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双百”企业建设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享受省重点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支持,统筹运用省有关资金进行重点支持,有关部门在核准备案、环保审批、土地供给、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安全评价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 12.推进企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制定质量发展目标和质量工作规划,帮助企业打牢质量管理基础,支持“双百”企业争创省、市级质量奖。围绕“双百”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提升活动,推广先进质量方法,引导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和对标工作,支持“双百”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企业产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外国先进标准,对优秀的标准研制单位和完成人进行表彰。鼓励“双百”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指导和帮助企业培育名牌产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防御商标、集体商标、原产地商标,增强商标意识。帮助“双百”企业做好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上报国家商标局认定。鼓励扶持“双百”企业有影响、有潜力、知名度较高的注册商标申报“河南省著名商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13.帮助企业扩大产品市场。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商贸活动,提高和扩大我省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鼓励“双百”企业把握和引导市场消费趋势,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积极推动省重点项目同省内工业产品的对接,积极向省内大型工程、基建项目推荐使用我省工业产品,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我省自主创新工业产品,尤其要加大对我省电动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政府采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省内产品对接活动,重点围绕煤电铝、钢铁、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纺织服装等领域,组织上下游企业进行产品供需衔接,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同配套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 (五)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14.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双百”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企业以建设规范董事会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大企业对省内困难企业进行低成本重组,因处理和消化企业的历史潜亏而影响效益的,在对经营者业绩考核时,经批准视同实现利润。对国有企业重组中的不良资产,经批准可打包处置或按规定予以核销。对国有企业非主业资产准予分离改制,按国家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相关政策进行处置。妥善解决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办社会职能移交、历史潜亏消化、衰竭型资源企业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支持省直机关脱钩改制企业的优良资产向同行业优势企业集中,提升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 15.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规模扩张。支持以“双百”企业为主体,以资产、产业、技术和资源重组整合的“3+1”模式为主要内容,推进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的整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打造全产业链企业。支持“双百”企业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开展资本、技术合作,整合省内外销售网络,加快提升装备和技术水平。重大兼并重组事项要实行一企一策,重组中涉及工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和权证变更或转移等事项的,有关部门要高效办理,落实降低企业重组成本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要建立合理的地区利益分享机制,推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企业重组导致的资产评估增值、产生收益、权属变更的,税务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减免相关税收。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企业并购重组的贷款支持力度,对重组企业增资扩股和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给予优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