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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5-11
【实施时间】 2011-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4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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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继续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把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与加强基层服务机构建设相结合,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就业等计划。各地要因地制宜,开辟毕业生到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幼儿园等基层单位就业的新渠道。

  

  1.在全省各地正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基础上,今年新增2500个名额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继续实行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代偿学费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对我省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经费补助。(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

  

  2.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本科毕业生经过两年临床能力培训,专科毕业生经过三年“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取得本科学历后充实到有空编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培训期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经培训合格、到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县(含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县)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省级财政继续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对当地财政给予财力补助,连续补助3年。继续实行对每位自愿到困难地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制,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连续发放五年。(牵头单位:省卫生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委编办、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3.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有空编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机构。到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县(含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省级财政继续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对当地财政给予财力补助,连续补助3年。继续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委编办、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五)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一步加强军地合作,健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和高校要对目标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认真组织“预征工作周”活动。明年是入伍毕业生大规模退役的第一年,要积极做好入伍毕业生退役后的就业服务和专升本升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牵头单位:省征兵办;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

  

  三、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

  

  (一)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精神,认真做好享受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凭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落实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省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制定支持政策,通过政府投入和民间募集等方式,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政策。为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政策,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出台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综合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办法。各高校要深入挖潜,积极出台本校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办法。(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团省委、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

  

  (二)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培训活动。今年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扩展到30家,对按要求完成年度创业培训任务的,每个省级基地每年补贴3万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予以安排。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到高校开展巡回宣讲。各高校要结合专业教学,广泛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高校)

  

  (三)加大创业项目扶持力度。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台湾人才创业园建立“福建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办公场地、公共行政、成果转化、导师扶持等服务,所需建设经费和创业孵化资金由省财政予以安排。2011年各设区市要建立一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对开展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好、创业项目孵化率较高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省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奖励补助方案由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另行制定下发)。举办第三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对接平台。加大ybc创业计划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的作用,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各地和高校要依托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广泛挖掘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实训,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和帮助毕业生实现创业。各高校要积极整合资源,通过企业参与等方式建立创业基地,并进一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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