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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㈦建立岛内外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建立岛内外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支出占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并逐年提高。2011年免除全市义务教育课本费和簿籍费,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重点支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2011年起延续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连续两年,每年6000万元,重点扶持农村中心校以下的完小、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和布局调整。2011年,思明、湖里、海沧和集美区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730元、初中1110元,同安和翔安区达到小学629元、初中940元。2012年全市统一定额标准,2013年以后逐年增加,争取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入同类城市先进行列。 ㈧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到2012年,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城域网接入,实现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教室班班多媒体化,实现农村教师人手一机,生机比达到6:1,每个完全小学至少有一个计算机教室;到2015年,中心小学以上每校至少有一套课堂录播系统和流媒体交流展示平台。建立网上教研系统,构建“中心校-完小”、“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心校”、“市教科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完善网上教师培训系统,以此为平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教材和课标培训,着力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建立厦门教育资源网站,以学科带头人和市区两级教研员为骨干,建立和完善市级学科专题网站,形成厦门特色的多媒体网络教学资源,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创共享。 四、试点周期 试点周期为五年。分为两期:一期为2011年4月至2013年8月;二期为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 2011年,正式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2012年,全市六个区通过福建省县(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评估认定。 2013年,开展改革试点中期阶段性小结,并对推进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深入的评估、分析,完善试点工作。 2014年,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2015年,总结回顾试点工作,对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评估、分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五、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将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归并部分办学容量小、条件差、效益低的学校,涉及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可能引发少部分思想不通的家长的反对,存在较大的工作难度。厦门市将通过听证会等民主渠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从大局出发配合和支持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同时,将采用帮助学生及家长解决交通问题及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等方法,推进布局调整工作进展。 实行教师退出制度是一个敏感问题,可能引发个别教师的信访甚至过激行为,事关校园及社会安定稳定,厦门市将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并注意考虑退出教师的生活出路,确保校园和社会的安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改革。 六、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工程,是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础。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发扬经济特区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精神,努力破除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的方式方法,争当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做出贡献。 七、保障条件 ㈠组织保障。成立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育、发改、财政、人事、编制、规划、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建立例会制度,定期通报、研究、协调有关情况,扎实推进有关工作。在教育部门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公室,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