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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项经费使用和奖励资金的考核办法,由本溪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规定。 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南芬区可参照上述标准自行制定经费及奖励资金发放标准。 附件: 本溪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世伟 市长 副组长: 赵正友 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 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成员: 王悦武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孟广华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何庆伟 平山区代区长 王文国 明山区区长 姜广齐 溪湖区区长 曲福配 南芬区区长 董 事 本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郭志军 市政府督察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文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震 市监察局局长 孔 越 市民政局局长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巴在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栾奎杰 市房产局局长 张 峰 市农委主任 林 茂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 健 市水务局局长 李宁波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孟宪哲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卜大鹏 市人防办主任 毕西安 市信访局局长 于兆欣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曲 放 市地税局局长 卜祥志 本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纪凤革 市消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白光(兼)、副主任丛春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