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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1]54号
【颁布时间】 2011-05-09
【实施时间】 2011-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9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洛阳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

[接上页]
(二)强化财力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2011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要按确定的任务和进度尽早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

  (三)严格绩效考核

  市医改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医改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每月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每季度进行进度考核,年终对医改三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要建立定期督导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的集中督导检查。监察、纠风部门将对各部门、各地方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继续加强对医改政策的培训,增强各有关方面的政策执行力。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公布医改工作进展,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解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要加强正面引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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