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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农机管[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一)财务制度健全。应建立相应的资金结算、盈余分配、审批报账、审计监督等财务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明确。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可兼职或委托代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熟练掌握农机使用成本核算和作业条件影响的系数等。

  (三)财务资料齐全。应配备财务专用档案柜(有条件的可配备财务专用电脑),用来存放财务账册、作业合同、成本核算等资料。

  二、完善管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量化到成员、交易量和交易额等。

  (六)年度盈余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七)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八)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盈余分配、亏损处理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前公开。

  (九)财务要按规定执行内部审计,或委托审计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

  (十)应当根据农作物种类、机具类型对农机作业收入及成本进行核算。农机作业成本项目,主要包括油料费、维修费、机具折旧和转移费、生产和经营管理人员合理劳动报酬等。

  

  
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指南

  


  一、设施条件

  (一)机库平面布局视建筑面积大小及地形情况而定(一般农机库外场地面积应大于建筑面积),机库和场地功能布局合理,有利于功能延伸。

  (二)主体为封闭式结构,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地面平整、压实,可硬化。防火、防盗、防尘、防垮塌等安全设施达到要求。

  (三)墙体最低处高度不低于3米(存放轮式自走式全喂入收割机、大型拖拉机等机具的大门净高不低于3.5米)。为充分利用空间,步进式插秧机等小型机具可分两层存放,机库边墙高度不低于4米。

  (四)机库可统一色彩,机库外墙为白底或黄底,在机库正面或侧面总高度2/3以上涂30厘米宽蓝色横条;机库外墙为蓝底的,涂白色横条。

  (五)统一悬挂标识:在机库大门正上方(或左上方)悬挂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标识(样式附后),在机库大门右侧悬挂有关标牌等。

  二、功能完善

  (六)机库使用功能可按“三库一间”(机库、配件库、油库、维修间)配置。

  (七)停放机具的库房应尽量为无隔墙统间,以提高机库利用率。

  (八)维修间可独立或在机库一侧,根据维修机具数量等情况,合理确定使用面积。

  (九)配件库紧靠维修间,或二者合并,配件应上架分类存放。

  (十)油料罐必须单独设置。在安全许可的前提下,可配备3吨以上10吨以下钢铁或耐火工程塑料标准柴油储油罐,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机库外场可设有农机具清洗场。

  三、合理使用

  (十二)不得改变机库用途。享受财政补贴和以农机库名义争取用地建设的农机库,必须用于合作社成员农机具存放、维修保养等用途,不得改变用途性质。

  (十三)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机库使用管理工作,并明确管理责任。农机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制度要上墙悬挂。

  (十四)定点停放机具。拖拉机、收割机等大中型农机具按不同种类统一编号,库内地上划好停机位并标出停放机具编号,大中型机具对号停放。小型农机具分类分区域存放。各农机具停放整齐,场所清洁。

  (十五)维护保养。合作社负责人应遵循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尽量实行全体成员农机具统一维护保养。

  附: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标识(高×宽:50cm×50cm),颜色具体见样图。

  

  
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间(配件库)建设指南

  


  一、设施较好

  (一)维修间的结构、设施应满足维修作业要求,水、电、气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规定。房屋面积应不少于25平方米,配件库面积应在10平方米以上。主要总成和零部件修理、装配、磨合、试验、检测作业应在室内进行。

  (二)维修间应由砖墙、钢(木)屋架、平瓦(彩钢)屋面、水泥(辅砖)地面建成;停机场地应为水泥(砂石)路面,表面平整,不积水。维修间应配备文件资料柜、零配件货柜(架)、工具仪器柜(箱)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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