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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1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每年组织3次以上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省政府每年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或者研讨班,用4年左右时间完成对市县政府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轮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把依法行政纳入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基地的教学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拟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和测试情况应当作为任职依据。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32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各级政府要把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本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重点任务,设定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严格进行考核。对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抓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评价和意见,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33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善于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坚持政府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常务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艰巨任务。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职责,当好政府或者部门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34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精心组织普法活动,采取有效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理性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