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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办秩函[2011]338号
【颁布时间】 2011-05-24
【实施时间】 2011-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4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

[接上页]
4. 屠宰行业管理基础材料,主要包括所辖市(县)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及有关工作情况。

  5. 屠宰行业管理制度及安排配套资金的书面意见等。

  6.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的规模以上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三)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

  

  1. 《中小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3)。

  2. 企业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 上一年度生猪实际屠宰量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4. 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工作措施、资金安排、工作安排等。

  5. 屠宰企业厂区总体建筑布局及生产设施设备的影像资料。

  6.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经商务部、财政部确定的试点地区(见《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流通领域放心肉服务体系等项目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1〕52号〉)要结合统一要求,积极推动,精心组织好试点申报工作。

  (二)地级市和县(县级市)申报材料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统一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出具统一的材料申报函。申报材料需按照商务部的要求统一格式、统一装订,并需编写目录,标明页码(具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请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商务部。

  

  联系人(略)

  

  附 件:1.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表

  2.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申报表

  3. 中小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表

  4.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5.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技术要求

  6.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材料封面及侧边规范式样(略)

  7.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材料目录规范式样(略)

  8.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申报材料封面及侧边规范式样(略)

  9.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申报材料目录规范式样(略)

  10. 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封面及侧边规范式样(略)

  11. 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材料目录规范式样(略)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申报理由:(请介绍项目负责处室人员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省(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注:本表格可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网站下载电子版:sczxs.mofcom.gov.cn

  

  附件2

  屠宰监管系统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申报理由:(请介绍项目负责处室人员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注:本表格可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网站下载电子版:sczxs.mofcom.gov.cn

  

  附件3

  中小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定点屠宰资格证编号

 

营业执照号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申报理由:

 

 

 

 

 

 

 

(申报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省(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注:本表格可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网站下载电子版:sczxs.mofcom.gov.cn

  

  附件4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指导各地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建立统一的屠宰监管工作平台(简称监管平台),在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加工关键环节安装监控终端,并与监管平台加以连通,形成从省、市、县到企业纵向贯通的监管系统,实现对生猪屠宰行业的信息化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肉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是推进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由商务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监控终端两部分组成。

  (一)监管平台。是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生猪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电子化载体,也是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平台架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建设监管平台,并预留与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口,省、市、县三级主体按照相应权限使用。监管平台应包括前台主页面和后台操作页面。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安装视频存储及查看设备并充分共享使用现有12312平台硬件设施(包括一体机、数据硬盘和管理设备等),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安装视频查看设备。

  2.模块化管理。设置定点资格审查、日常监管、证章管理、人员资质认证、分等定级、无害化处理、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和视频监控等常态模块,并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模块,对屠宰监管相关内容进行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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