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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数据信息管理。可对人员备案、企业资格申报、无害化补贴申请等基本数据信息履行行政审批和管理的职责。 3.数据信息汇总分析。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地区行业基本情况、行业集中度情况、行业数据、执法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等方面,对平台采集部分相关入库数据进行合并、挖掘、统计,通过采用web图表工具、数据挖掘工具、报表工具等来支持实时分析结果的多样化展示。 (五)视频监控管理 1.视频图像管理。针对监控图像进行相应的综合管理,完成实时监控视频信息的上传和控制管理信息的下行,可进行远程图像录播、远程图像控制、图像汇聚管理等操作。 2.终端设备管理。针对企业端监控设备进行远程管理和故障维护,可进行监控设备识别、设备配置调试、系统故障实时监测等操作。 3.视频资源管理。针对视频监控数据的实时录播和共享,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图像资源外部共享、授权分控web访问、事件记录和索引查询等操作。 (六)在线培训管理 针对培训材料进行综合管理,平台管理者可实时上传培训资料(文字、视频、图表、语音等),达到受训者实时在线培训的建设目标,可进行图文模板管理、资料分类管理、资料在线编辑、在线点播等操作。 (七)平台内容综合管理 可对省级监管平台、市级、县(区)级监管子平台对外信息发布窗口的界面风格、整体布局、发布内容,可进行信息分类、图文编排、站内搜索等操作,动态地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发布行业信息、政策信息、行业资讯、地方动态信息、专题研究等方面内容信息。 四、支撑系统软、硬件 (一)系统硬件设备
(二)系统软件工具
五、支撑系统维护 支撑系统的维护主要根据省级、市级、区(县)级进行分工维护。支撑系统属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主建设,并与商务部建立的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数据上无缝融合,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成立技术研发及维护部门负责系统建设、后期技术及数据维护工作。 (一)省级维护工作 主要是根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的技术要求建立功能完善的支撑系统(包括监管平台和屠宰企业监控终端)以及相应的市级监管子平台和区(县)级监管子平台,并根据需要进行升级、二次开发等后期运维工作。 (二)市级维护工作 主要使用本省的监管平台中相应的市级管理功能模块,达到对本地区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的目的,并根据自身需要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本地区子平台功能完善意见。 (三)县(区)级维护工作 主要使用本省的监管平台中相应的区(县)级管理功能模块,达到对本地区屠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目的,并根据自身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本地区子平台功能完善意见。 六、支撑系统技术接口 省级监管平台与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标准接口进行衔接,达到各上下级应用间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的目的。支撑系统与其它独立应用系统间应采用xml等主流数据表现样式作为数据交换格式,按照统一的支撑系统数据规范作为数据传输的标准,应用webservice技术进行多平台间数据的互联互通、无缝式共享融合。支撑系统对外开放标准化api,满足平台间的远程调用,可实现控制数据的下行与采集数据的上行,并通过标准化的api提供通用的功能集。各支撑系统开发人员通过使用系统间的 api 函数库开发相应功能,减轻系统间与交互数据相关功能的实现难度。 (一)标准查询接口 平台间通过标准查询接口,实现异构平台间的相关信息查询,实现监管平台间的数据共享。 (二)文件传输接口 通过文件传输的方法,以发送格式化文件的方式实现平台间数据共享。 (三)信息交互接口 指以xml为主的小型格式化信息,通过平台间的直接通信实现数据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