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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科技厅
【发文字号】 鄂科技通[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5-04
【实施时间】 2011-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建“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建“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的通知

  (鄂科技通 [2011]42号)


  

  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建设,有效的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内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创新平台组织的服务能力,省科技厅决定组建“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

  “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在湖北省科技厅的领导下,由全省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单位和组织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技术促进及创新联盟。其主要业务包括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技术依托;面向联盟成员和中小企业提供科技、金融、信息服务;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政策性建议等。

  为做好联盟成立工作,我厅组织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召开了联盟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了《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章程(草案)》,选举成立了联盟的首届理事会,并对联盟如何开展业务活动、发挥更大作用提出了众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形成了《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章程》(附件一)。

  现将《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章程》印发给各有关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接此通知后,要做好传达工作,并积极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入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

  自愿加入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请于5月11日前将《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会员申请表》(附件二)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办公室。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加入。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向玫

  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办公室 何渡

  联系电话:027-59706892-806

  电子邮箱:hedu@hbsti.ac.cn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章程

  


  为保证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的有效运行,明确联盟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通过联盟形式建立一个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和服务产业化的核心服务平台,保证联盟高效、长久的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盟的中文名称:湖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英文名称: hubei province productivity promotion center alliance,缩写为:hbppca) (以下简称“本联盟”)。

  第二条  本联盟的性质:在湖北省科技厅的领导下,由全省已登记备案的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单位和组织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技术促进及创新联盟。

  第三条  本联盟的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联合地方政府和各行业部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助手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辅导、咨询、资源共享等综合配套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第四条  本联盟的组成:在湖北省科技厅业务指导下由成员单位自愿结成。本联盟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科技、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提供企业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服务;

  (三)提供项目申报和投融资服务;

  (四)提供技术、管理人才的培训服务;

  (五)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技术依托;

  (六)组织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示范推广;

  (七)开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服务;

  (八)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政策性建议;

  (九)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联盟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为湖北省内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形态的单位或组织;

  (二)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四)在本联盟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  会员入联盟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联盟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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