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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工 2011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具体部署,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 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 (1)认真落实中纪委《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工作要求。 (2)积极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3)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对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凤泉 牵头部门:县纪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 2、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培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 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凤泉 牵头部门:县纪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3、切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推广在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设立便民代办点的做法,整合行政资源,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办事程序,规范便民服务行为,促进便民服务机构与乡镇基层站所建设相协调。 (2)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 (3)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积极开展以联系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责任领导:副县长 张治国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4、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案件,严肃查处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贿选”等破坏村级组织选举行为。 (2)加强农村信访工作,推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凤泉 牵头部门:县纪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信访局 二、加强村级民主监督 5、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的好做法。要探索建立村务监督机构,加强规范管理、提高监督水平。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注意配备具有财会、管理知识人员,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规定。整合监督力量,明确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要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开展民主评议、询问质询活动,依法充分行使监督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