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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5-23
【实施时间】 2011-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重点防范的地区主要包括:三峡库区涪陵区以下各区县(自治县)及乌江流域的武隆县、彭水县等区县(自治县)。

  

  (二)重大水库蓄水及库水位变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重大水库蓄水及库水位变动诱发地质灾害主要包括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及乌江彭水电站库区,预计2011年我市两大水库蓄水及库水位变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频率将略高于2010年,特别是在水位下调期间和水库高水位运行期间。

  

  1.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蓄水及库水位变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蓄水及库水位变化诱发地质灾害的频率将略高于去年,其中预计在三峡水库水位下调期间和高水位运行期间两个时段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尤其在水库水位下调期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更大。因此今年仍以长江三峡库区库水位调节期间作为诱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水库蓄水以后,由于长期受高水位浸泡和水位变动的影响,预计库区地质灾害仍将呈现发生频率增大、灾(险)情增多、不确定因素增加的趋势。

  

  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蓄水及库水位变化诱发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的地区包括涪陵区至巫山县受三峡水库水位变动影响的沿江城镇、移民迁建区、大中型厂矿及其它重点工程分布区,其中巫山县至万州区段最为重要。重点防范受三峡水库水位变动影响诱发的崩滑体、塌岸及可能新发生的地质灾害。

  

  2.乌江彭水电站库区蓄水及库水位变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乌江彭水电站库区蓄水及库水位变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频率与去年大体相当,其中彭水电站水库预计在库水位下调和高水位运行这两个时段局部地段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在水库水位下调期间,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更大,因此水库水位下调期间应作为诱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需重点防范的是已查明的受电站水位变动影响的地质灾害和潜在的不稳定岸坡段。

  

  (三)其他因素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除降雨与水库蓄水、库水位变动外,我市其它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还包括工程建设、采矿及地震等。

  

  1.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11年我市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频率将高于2010年,但略低于正常年份平均水平。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以边坡施工中不合理切坡、加载及地下硐室开挖为主。对于这类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应以整个施工期为重点防范期,其重点防范区包括已有潜在不稳定高边坡及影响区、边坡施工区及影响区、地下硐室开挖区及影响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对本部门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具体责任人及任务要明确,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特别应加强对地质环境条件差的奉节县、巫山县、武隆县、彭水县等区县(自治县)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工作。

  

  2.采矿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11年我市采矿诱发地质灾害的频率将高于2010年,略低于正常年份平均水平。对于这类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应以整个采矿期为重点防范期。露天矿山要以开采矿山作业现场及其可能危及地区为重点防范区,地下采矿要以矿区及其影响区为重点防范区。需重点防范的地区包括天府矿区、中梁山矿区、永荣矿区、南川矿区、南桐矿区、松藻矿区等我市煤矿集中开采区以及奉节煤矿区、巫山煤矿区、南川―武隆铝土矿区、秀山锰矿区和城口锰矿区等矿山开采强度较大的地区。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

  

  3.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震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之一,我市位于地震构造带周边及三峡库区的区县(自治县)应加强对地震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目标:完善应急系统体制和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及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最大限度防止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实施“金土工程”、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集镇环境工程勘查等重点项目,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确保实现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减少的目标。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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