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5-23
【实施时间】 2011-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时段,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坚持各项防灾制度。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坚持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三查制度、灾情会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挂牌督办制度等防灾制度,坚持地质灾害日报、周报、月报和年报制度,确保预报信息和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送。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峡库区、城市建设区、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矿山、学校、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有力措施及时进行防治。

  

  三是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好地质灾害防灾和监测责任,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群测群防,对稳定性差的大型地质灾害点实施专业监测。

  

  四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民政、救灾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准备,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组织武警、公安、民兵等做好应急抢险人员准备,确保救援人员能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准备,及时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二)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1年,我市将继续围绕“蓄降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后续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实施”两大主题,集中力量继续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报,进一步提升群测群防的监测能力和预警水平,确保蓄降水安全。二是继续组织市级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驻守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等重点区县(自治县),做好重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做好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组织与实施。四是继续实施“金汤工程”,对库区城镇集镇、居民集中居住区的沿江库岸,在勘查后考虑实施综合库岸防护工程。五是通过应急组织机构机制创新、应急处置方法创新、资金投入管理创新,建立适应三峡后续工作的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三)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群测群防目前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十有县”标准和《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要规范与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行群测群防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不断完善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今年的重点是推进非库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建设工作和群测群防监测手持终端推广,为提高我市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水平和质量奠定基础。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经验交流,并对我市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进行表彰。

  

  (四)大力推进“十有县”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市大力推进“十有县”建设,已开展“十有县”建设的区县(自治县)要继续巩固和保持。同时做好第三批区县(自治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推进区县(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防灾机制、体制。

  

  (五)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及信息平台体系建设。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机制,购置先进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设备,完成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区县(自治县)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启动全市地质灾害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力争尽快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

  

  今年我市计划完成城口县庙坝滑坡等中央补助资金和切块资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同时积极申报2011年地质灾害中央补助项目;实施“重庆市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集镇环境工程勘查”、“重庆乌江流域滑坡成灾机理研究”、“重庆城市地质调查”等中国地调局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根据规划与我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实施市级重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