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加强技术保障,确保信息畅通。为避免重复投资,节约建设资金,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应无偿共享,其他各类人口、企业、政府审批以及城市cis数据、卫星影像图数据、空间地名数据、在线监测(监控)、三维地图等应实行信息实时共享。充分利用规划部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公安部门视频资源、工商部门沿街商店管理资源、环保部门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沿街店面油烟排放设施等信息数据,为管理工作提供方便。各区应因地制宜,在充分利用公安视频的基础上,适当安装部分必须的视频监控探头,并辅以车载视频系统、单兵执法系统、高清智能探头等科技手段,构筑全方位的城市管理智能体系。同时,市智慧城管系统应根据部门工作需求,在建设过程中为实现信息相互共享创造条件。 (五)加强制度保障,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制定出台《宁波市智慧城管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智慧城管建设管理提供法律支撑。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制环境建设,针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对现有法规加以调整补充,或制定专门条例予以规范。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难点热点问题。 附件:宁波市智慧城管协同网络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