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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11]22号
【颁布时间】 2011-05-26
【实施时间】 2011-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2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长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依法行政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有关规定的工作情况进行的考查、评价等活动。

  

  第四条  依法行政考核遵循公平公开、公众参与、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实行单独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考核机关和考核对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审计、信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政府负责对其所属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其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双重管理的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并充分听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考核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拟定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方案;

  

  (二)具体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三)提出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处理意见;

  

  (四)通报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五)督促整改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六)对下级政府法制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九条  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

  

  (一)依法履行职责;

  

  (二)科学民主决策;

  

  (三)加强制度建设;

  

  (四)规范行政执法;

  

  (五)强化行政监督;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第十条  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一)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和权限,有效协调所属部门职能争议;

  

  (二)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五)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

  

  (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八)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九)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第十一条  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并将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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