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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广东湛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封亚军等人骗贷案 审计署2009年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08年,封亚军等人利用其控制的“湛大系”关联企业,采取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及粮权证明等方式,骗取该行广东湛江市分行粮食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资金2亿多元。2009年6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公安部查处。2010年8月,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封亚军等4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缓刑1年至5年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九、民营企业大连松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骗贷案 审计署2009年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审计中发现,2005年至2009年,民营企业大连松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收购粮食的名义,采取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和粮食购销合同等手段,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连市分行骗取粮食收购贷款18亿元。2009年6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公安部查处。2011年1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该公司罚金8000万元,并追缴所得赃款17.61亿元及孳息;以骗取贷款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分别判处该公司财务总监卢敏等4人有期徒刑1年至2年,缓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十、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京沪高铁三标八分部项目原经理王锦迎等人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09年在京沪高铁跟踪审计中发现,2009年2月,王锦迎等人采取伪造采购合同、发票和入库单等手段,侵吞项目建设资金380多万元,并挪用项目建设资金170多万元为他人购买钻机。2009年6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0年12月,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锦迎有期徒刑10年。 十一、中铁十一局汉宜铁路项目部财务部原部长王利达等人侵占国有资产案 审计署2010年在汉宜高速铁路项目审计中发现,2009年12月和2010年2月,王利达和中铁第十一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罗克卿分别以个人名义购买轿车支出56万多元,在施工成本中列支。2010年5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查处。2011年1月,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王利达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罗克卿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45万元。 十二、贵州印江县教育局原局长王昌杰受贿案 审计署2010年在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审计中发现,2008年6月,印江县建筑工程公司、铜仁地区建筑公司在印江县教育局发包的天堂中学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2010年6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贵州省公安厅查处。2010年12月,印江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昌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十三、福建连江县琯头镇中心卫生院合作医疗科原科长陈泳贪污新农合资金案 审计署2010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中发现,2010年1月至3月,陈泳利用职务便利,盗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伪造虚假住院材料,贪污新农合资金6.4万元。2010年8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查处。2010年11月,连江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泳有期徒刑7年。 十四、福建宁化县农民张河玉伪造住院资料骗取新农合资金案 审计署2010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中发现,2010年1月,张河玉利用伪造的住院档案等,从宁化县新农合管理中心骗取新农合资金7554元。2010年8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宁化县公安局查处。2010年11月,宁化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河玉管制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十五、福建建瓯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借用人员叶忠贤和小松镇原副镇长余培胜贪污案 审计署2010年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中发现,叶忠贤和余培胜通过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9.22万元,部分已用于个人消费等。2010年5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0年10月,建瓯市人民法院判定余培胜、叶忠贤犯贪污罪,鉴于其主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十六、江苏宝应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套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账外存放问题 审计署2009年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08年,宝应县农业资源开发局虚报开发项目套取财政专项资金326万元,其中115万元存放账外;未经招投标违规将总额108万元工程直接发包给关系人实施。2010年1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江苏省纪委查处。2010年9月,宝应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宝应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朱志扬、副局长刘如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农财科科长李长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科员马学春行政警告处分;被套取的专项资金已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