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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29号
【颁布时间】 2011-06-17
【实施时间】 2011-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3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29号--审计署移送的至2011年6月已办结的39起案件和事项情况

[接上页]
十七、江苏高邮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套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并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审计署2009年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9年,高邮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在组织开发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违规向项目实施单位收费共310万元,并从中套取6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010年1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处。2010年8月,高邮市监察局给予高邮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原局长吴恒华、现任局长于洪和局办公室副主任房爱平、高邮市财政局农发办主任张生坤行政警告处分;被套取的财政资金及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已追回。

  十八、四川岳池县花板乡卫生院虚报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中发现,2010年5月,岳池县花板乡卫生院采取多计住院天数、编造住院记录等方式,虚报参合农民住院费用,从而套取新农合资金11万多元。2010年5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岳池县纪委查处。2010年6月,该卫生院两位院长被免职或解聘,相关责任人员被调离岗位,套取的新农合资金已追回。

  十九、辽宁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中发现,2007年2月,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将向乡村医生调拨药品收取的手续费、国有资产出租等收入未入账,私设“小金库”金额31万多元,至审计时结余4万多元。2010年11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新民市纪委查处。2010年12月,该医院院长王乃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院长王文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结余资金已追回。

  二十、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总站违规收费存放账外问题

  审计署2009年在地方财政收支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总站在没有国家收费政策依据且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农机演示费、选型费、技术服务费等共1062万元,并通过虚列支出转移到账外。2009年10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河北监察厅查处。2010年6月,河北省监察厅对农机总站站长马耀辉、副站长李少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张连进行了诫勉谈话,已追回违纪资金211万多元。

  二十一、安徽巢湖市居巢区柘皋镇东街居委会原书记陈兵等人违规冒领城市低保资金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09年,陈兵等6人违规将本人及家属纳入城市低保范围,领取城市低保资金共71056元;居巢区民政局将聘用5名城市低保代办员列入城市低保补助范围,其工资通过城市低保资金发放,共发放117580元;居巢区民政局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区10户低保户在多个居委会重复申领城市低保资金,共领取165510元。2010年3月,审计署将上述事项移送给安徽省监察厅查处。2010年9月,陈兵等人受到免职、留党察看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过等处分,相关资金已追回。

  二十二、安徽全椒县违规使用城市低保资金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发现, 2006年至2009年,全椒县将9户共2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城市低保范围,至2009年11月底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9864元;2007年12月,全椒县城市低保对象清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城市低保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45000元。2010年3月,审计署将上述事项移送给安徽省监察厅查处。2010年9月,全椒县民政局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副县长和县财政局长被诫勉谈话,相关资金已追回。

  二十三、安徽淮北市烈山区原人大代表、二郎庙居委会原主任孟凡民等人以权谋私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中发现,2010年9月,孟凡民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低保证明和租房合同等保障性住房资格申报材料,使本人亲属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共16476元。2011年1月,审计署在审计报告中指出该问题后,烈山区纪委和监察局予以查处,给予孟凡民等人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孟凡民的人大代表资格也已被罢免。

  二十四、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原正处级专职纪检监察员李平贪污受贿问题

  审计署2009年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中审计发现,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李平在经办相关会议过程中,从经办会议的宾馆领取现金62万多元,其中大部分由其个人支配使用,涉嫌受贿45万多元、贪污5万多元。2009年3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给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查处。2010年11月,发展改革委开除李平党籍并予以辞退,相关资金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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