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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1〕14号)对今年全省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结合我市情况,现将涉及郑州市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制订实施意见,细化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分三次向市政府报告。 一、着力扩大需求,保持经济较快发展 1.积极扩大出口规模。把承接产业转移作为带动出口的主要途径,引进一批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和大项目,加强出口产业基地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培育自有出口品牌。由市商务局、工信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市辖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继续搞好企业服务。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省、市、县三级继续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深入推动产销对接,积极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加强银企对接,积极扩大信贷规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市辖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3.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力推动400个服务业项目建设,重点培育100家高成长性服务企业。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发展食品冷链、医药、钢铁、汽车、家电等行业物流,培育第三方物流等新型业态,加快铁路、公路、航空物流枢纽建设,促进陆、海、空联通。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完善旅游营销网络,整合全省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河南品牌和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由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交通委、文广新局、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市辖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基础 4.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稳步提高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由市财政局、农委、粮食局、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500亿公斤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高产稳产田巩固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三大工程。继续抓好棉花、油料等农作物生产。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市辖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赵口引黄二期、小浪底南北两岸灌区建设,开工建设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农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继续推动种植业结构加快向园艺业调整、大农业结构向畜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向农产品加工业调整。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茶叶、优质果品等园艺产品和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种子工程实施力度,争取在种子、种苗、设施育苗及植保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由市发展改革委、农委、林业局、畜牧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