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建人发[2011]261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4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二O一一年度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六、外语要求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合格成绩,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3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7、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8、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9、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0、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2、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一)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如已考出3个模块,加考1个模块即可)。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8、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

  

  附件:2

  
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

  


  为做好申报评审材料的接收、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评审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现将今年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明确如下,请有关单位提前部署,提早安排,务必在以下时间内把评审材料送交市建委职改办:

  1、8月18日:建委各直属单位;

  2、8月19~20日:市直各有关单位(含市人才中心);

  3、8月23~24日: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

  4、8月25~26日:余杭区、萧山区、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

  

  附件:3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一、各市直单位,各区、县(市)需报送材料

  1、市直单位,区、县(市)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内容应与《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电子版本填写的信息一致,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hzsjwzgb@163.com)。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