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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4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1
【实施时间】 2011-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加快推进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3.对列入郑州市规划建设的重点物流园区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免收征地管理费。

  4.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重组、兼并、收购原国有仓储运输企业,在组建物流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减免属于市级收入的收费。

  (五)拓宽融资渠道根据项目不同性质,形成针对物流中心建设的专业化投融资体系。通过银行贷款、ppp(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bot(特许权融资)、abs(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实现市场化运作、多元化融资。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物流特点的内外部信用评级体系,创新服务业企业授信经营模式,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探索仓储设施和运输车辆抵押、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推广联贷联保新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围绕核心企业、开发上下游企业的全景式供应链融资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物流企业开展业务。

  (六)构筑物流人才培育平台积极构建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郑州市及河南省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物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现代物流紧缺人才;鼓励省内外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市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合作,建立物流业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七)优化配送车辆交通管制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科学管理,根据全市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发展情况,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城市物流配送业务,制定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办法,引导物流企业使用安全、节能、环保、机动灵活的城市配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车辆,优先发放通行证、运输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八)设立专项扶持引导资金设立市级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在预算内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加快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研究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对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物流产业项目,特别是建立多式联运、仓储分拨、配送中心、快运速递、集装箱运输、综合物流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等重点项目引导扶持;对全市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和物流园区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扶持;对重点物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现代物流和供应链服务管理方式系统化、网络化、商务运营电子化奖励;对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及示范性工业企业物流剥离外包补助;对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所需的专项统计、规划等基础性工作的扶持;对物流人才引进、企业等级认证等方面配套支持和奖励;其他经市政府批准需要支持的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其他项目及事项。

  (九)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加快制定和推进物流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流程、信息网络的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协调统一的现代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物流企业以全面实施标准化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先行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机具设施和条形码、信息交换等技术。对暂不具备制定标准的行业,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协会联盟标准,积极开展服务承诺、服务规范和服务公约等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开展标准化示范,对示范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附件:郑州市加快推进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二○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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