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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凝聚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直接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须追究。(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致使本地、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及恶性事件的,以及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