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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严格控制提价增费措施 属于政府管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除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价格改革措施外,我市近期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涨价措施。对已批价费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不适应新的政策或新的形势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或重新审批,对有降价空间的价费项目要降价。从严控制利用行政职能委托各类协会、学会组织开展的收费培训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必要时采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行政手段。 六、加强医药价格监管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巩固我市三县四区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成果,年底以前,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落实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 七、整顿规范教育收费 普通中小学教辅资料收费,要进一步明确限数量、限金额的原则,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由学生选择自愿购买。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他商业保险不得由学校统一代学生投保收费。严格执行补课费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乱补课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和城市中小学生午休管理服务费两项;代收费为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社会实践活动费(指军训和学工学农费)、新生入学体检费五项,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的军训及学工学农活动一律不得收费,高一入学新生可按每天不超过30元收取,且军训时间不得超过10天。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一并收取。完善我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和价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无备案、无收费公示等乱涨价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按照非营利性和“按质定级,按级定价”的原则,从严核定收费标准。 八、规范整顿停车场收费 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违法车辆,在暂扣期间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保管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车站、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控制在老百姓能接受的合理水平。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商业性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备案制的管理;在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停车场收费人员应提供合法的专用收费票据;不提供合法的专用收费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有权拒绝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九、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 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收费优惠政策,严格实行保障性住房价格或租金标准定价成本监审公开,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从严核定各类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廉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2元/m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不超过相似地段、相同结构、相近居住条件出租房的租金标准。要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规定及“两管三线”等公共设施建设代收费进入房价政策,进一步规范购房合同价外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办证费用,维护消费者权益。 十、规范物业管理收费和殡葬服务价格行为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成本构成,将物业服务收费细分为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园林绿化五个项目,每个服务项目划分为五个等级,每个收费等级对应收费指导标准和服务内容。业主与物管企业在协商制定收费标准时,可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分别选择各项服务的收费等级,最后加总形成其收费标准。取消殡葬服务过程中的捆绑收费,增强价格透明度;对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进行价格公示,规范服务流程;对骨灰盒价格实行备案管理;规范墓地的价格收费行为。 十一、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价格要求,全面推进以进商场、进医院、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为主题的价格公共服务,开展价费公示和咨询服务,把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项目进行公示,方便查询,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享有最广泛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化解价格矛盾纠纷,规范价格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十二、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